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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南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

发布时间:2022-05-11 16:50     来源:市方志办   

一、《南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地方志系统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服务南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突破,补齐短板,实现地方志事业“十业并举”高质量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存在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是部分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市、县(市、区)两级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地方志机构编制人员落实不到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老龄化严重推动南宁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新台阶,我市编制出台了《南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二、“十四五”期间南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坚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自觉担当“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时代使命,聚焦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围绕强首府1+3工作思路特别是五强重点工作部署,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全面开创南宁市地方志事业新局面,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贡献方志力量。

三、“十四五”期间南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坚持正确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二)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志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政治家办志、办刊、办网”理念,健全党领导地方志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地方志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指导、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由人民书写的理念,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主动服务人民,记录好南宁人民推动南宁历史发展进步的伟大征程,反映好南宁人民的获得感、共享感、幸福感,提升好方志服务效能,满足南宁人民日益增长的方志文化需要。

(四)坚持依法治志。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方志法规规章,牢固树立依法治志理念,完善依法治志制度。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依法履行督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的法定职责。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对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及承编单位履行指导等法定职责。

(五)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地方志实践全过程,总体布局地方志各项事业,协调推进市、县(市、区)“一盘棋”,创新体制机制、理论方法、编修流程、传播手段,推进资源共享,形成发展合力,实现更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发展。

(六)坚持质量第一。始终秉持工匠精神,强化志鉴编修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体系,抓好全员编纂规范,抓实每个编修环节,全方位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等,推进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提质升级,编纂出版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民族、无愧于人民的地方志成果。

“十四五”期间南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进一步巩固地方志事业“十业并举”发展成果,全面做好第三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地方史研究、专业志和村镇志编修、方志馆及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地方志理论研究、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九大提升”,加强组织、法治、制度、经费“四大保障”,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持续提升壮乡首府地方志高质量发展水平,力争南宁地方志工作成效位居广西前列。

五、“十四五”期间南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主要任务是什么?

:围绕“十四五”南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规划纲要》从“谋划和启动第三轮修志,提升编修质量与效率;打造“南宁年鉴精品群”,提升年鉴品牌竞争力;加快《南宁通史》编修,提升地方史研究水平;推动专业志鉴、村镇志编修,助力提升乡村振兴“精气神”;推进方志馆及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提升研究交流合作水平;深入实施地方志资料年报,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提升方志人才整体素质和能力”9个方面,提出南宁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如何保障《规划纲要》贯彻落实?

答:《规划纲要》在组织、法、制度、经费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二)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增强依法治志意识。加大地方志法规规章的宣传、执行力度,定期开展地方志行政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三)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报送备案等制度,重新出台《南宁市志书行文规范》《南宁年鉴行文规范》等规定,整体提升志鉴质量。(四)经费保障。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承编单位将修志编鉴经费列入单位部门预算,根据地方志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政务咨询渠道:0771-5847659


相关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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